校区各单位: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盘点的通知》,按照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财〔2012〕6号)和内部控制建设要求,校区组织开展本年度资产核查盘点工作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盘点基准节点
本次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。
二、盘点工作要求及相关附件
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盘点的通知》要求及相关附件格式填报。
三、盘点工作安排
(一)各单位自查、盘点、统计阶段(11月28日前)
1.设备家具盘点:需提交表格《山东大学设备家具盘盈登记表》、《山东大学设备家具盘亏说明表》、《山东大学设备家具盘点统计表》。各单位盘点材料原格式电子版于2020年11月28日前发送至liqingyong@sdu.edu.cn。(咨询电话:58630058)。
各单位进行设备家具盘点前,应同时组织教职工进行个人资产盘点: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通知到每位教职医务员工,完成个人名下资产的盘点工作。具体操作详见“山东大学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手册”。
2.房屋盘点:需提交表格《用房情况登记表》、《办公用房情况登记表》。原格式电子版于2020年11月28日前发送至yxb512@sdu.edu.cn。(咨询电话:58630715)。
3.其它固定资产盘点:
图书资料盘点由青岛校区图书馆组织开展。
文物及陈列品盘点由青岛校区博物馆组织开展。
构筑物和贵重植物盘点由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。
各单位按照校区归口部门要求,盘点填报相关数据信息,原格式电子版于2020年11月28日前发送至qdsbjj@sdu.edu.cn.各归口部门汇总校区相关单位情况后,形成并提交《归口管理部门/校区盘点结果报告》,纸质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2月5日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华岗苑西楼229办公室,电话58630058)。
4.科技成果盘点:由科研处牵头组织开展,原格式电子版于2020年11月28日前发送至qdsbjj@sdu.edu.cn。科研处汇总校区相关单位情况后,形成并提交《归口管理部门/校区盘点结果报告》,纸质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5日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华岗苑西楼229办公室,电话58630058)。
5.捐赠物品盘点:各校区党工委校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,填写《捐赠物品统计表》,原格式电子版于2020年11月28日前发送至qdsbjj@sdu.edu.cn.纸质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5日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华岗苑西楼229办公室,电话58630058)。
(二)校区汇总盘点阶段(12月8日前)
资实处牵头汇总各资产归口盘点情况,形成《青岛校区资产盘点结果报告》,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。
(三)校区自查抽查阶段(12月中旬)
校区结合自查盘点进度,在学校对盘点结果组织抽查前,进行校区自查,确保资产盘点数据准确有效。
四、盘点工作要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年度的资产盘点工作,严格按照通知各项要求,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认真清查盘点,确保各项资产数据真实、准确和完整。各单位要及时布置到位,确保每个人,每个单位资产管理员知晓所需完成事项及操作流程,按时完成工作。
资产盘点相关事宜咨询电话:58630058 任朝霞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0年10月27日